朱秀华借尸还魂的原本事件

1958年,八二三炮战袭击金门,因此不少人要搭船逃离金门,而十八岁少女朱秀华的父母朱清、朱蔡蕊带着女儿也欲搭船离开,可朱秀华的父母不幸被炮弹击中而身亡,于是朱秀华逃到一艘渔船,但渔船也被炮弹击毁,就这样载着她漂流到台湾云林县的海丰岛。

后来有几位渔民发现这艘船靠在沙滩上,船上的人几乎已死亡,只剩朱秀华仍奄奄一息,但数位渔民眼见她身上带有黄金首饰,于是起贪念,朱希望渔民搭救,愿以身相许,谁知当抢完财物后,这些渔民不顾朱秀华的死活,合力将渔船推离岸边,有一位叫林清岛的渔民打算搭救,众人羞辱打骂林清岛一番。

最后朱秀华溺毙,灵魂飘到台西乡,遇见当地的的张尊王、李邺侯、莫将军等三位王爷神,向他们哭诉,最后他们命朱秀华居住于海丰岛三年,等待报仇,朱秀华心地善良,每天只暗助林清岛捕鱼,当时有一群无主孤魂,颇为朱秀华被害打抱不平。

找到当时劫财杀人的渔民们并附身,逢人就说自己当年劫财伤人,便跳海自杀,三年后,朱秀华的灵魂来到阴间,而阎王认为她阳寿未尽,可以设法再返人间,之后因麦寮乡的建材行老板吴秋得的太太林罔腰,其寿命已到期限,不久将离开人世,所以可借她的肉身来还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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